爲了保障互聯網的運行安全,對有下列行爲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1、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2、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攻擊計算機系統及通信網絡,致使計算機系統及通信網絡遭受損害。3、違反國家規定,擅自中斷計算機網絡或者通信服務,造成計算機網絡或者通信系統不能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