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 指一個人的生理、心理與社會處於相互協調的和諧狀態。
心理健康的標準定義:
1、具有充分的適應力。
2、能充分地瞭解自己,並對自己的能力做出適度的評價。
3、生活的目標切合實際。
4、不脫離現實環境。
5、能保持人格的完整與和諧。
7、能保持良好的人際關係。
8、能適度地發泄情緒和控制情緒。
9、在不違背集體利益的前提下,能有限度地發揮個性。
10、在不違背社會規範的前提下,能恰當地滿足個人的基本需求。
人格健全: 每個人的行爲、心理都有一些特徵,這些特徵的總和就是人格。人格特徵可以是外在的,也可以是隱藏在內部的,對健全人格的理解受人性觀、價值取向及方法論的不同而各異。
1、客觀的自我認識和積極的自我態度。
2、客觀的社會知覺和建立適宜的人際關係的能力。
3、要具有與自己年齡相適應的生活能力。
4、個性結構具有協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