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局全名

城建局全名

城建局全名:城市建設管理局。

城市建設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擬定和完善城市基礎設施等,內設辦公室等機構,屬城市建設類型。

執法範圍:

1、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2、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的行政處罰權。

3、環境保護管理方面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4、工商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5、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違法停放機動車輛的行政處罰權。

6、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7、食品藥品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的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