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殺予奪。解釋:生:讓人活;殺:處死;予:給予;奪:剝奪。形容統治者掌握生死、賞罰的大權。出處:《韓非子·三守》:“使殺生之機,予奪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荀子·王制》:“故喪祭、朝聘、師旅一也。貴賤、殺生、與奪一也。近義詞:草菅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