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用了什麼分類方法

本草綱目用了什麼分類方法

本草綱目在藥物分類上改變了原有上、中、下三品分類法,採取了“析族區類,振綱分目”的科學分類法,把藥物分礦物藥、植物藥、動物藥。又將礦物藥分爲金部、玉部、石部、滷部四部。

植物藥一類,根據植物的性能、形態、及其生長的環境,區別爲草部、谷部、菜部、果部、木部等5部;草部又分爲山草、芳草、醒草、毒草、水草、蔓草、石草等小類。動物一類,按低級向高級進化的順序排列爲虫部、鱗部、介部、禽部、獸部、人部等6部。還有服器部。這種分類法,已經過渡到按自然演化的系統來進行了。從無機到有機,從簡單到複雜,從低級到高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