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防曬噴霧攜帶標準

火車防曬噴霧攜帶標準

乘坐火車時,攜帶防曬噴霧等自噴壓力容器不得超過120毫升。防曬噴霧及冷燙精、摩絲、髮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都屬於限量攜帶物品。且一些防曬噴霧劑、滅蚊噴霧劑和止汗噴霧劑等,註明極度易燃、注意高溫等字樣的,大多不能通過安檢。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禁止攜帶物品爲:

1、請勿攜帶槍支、子彈類(含主要零部件)。

2、請勿攜帶爆炸物品類製品。

3、請勿攜帶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其他器具。

4、請勿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5、請勿攜帶劇毒性、腐蝕性、放射性、傳染性、危險性物品。

6、請勿攜帶危害列車運行安全或公共衛生的物品。

7、限量攜物品: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機2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