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爲什麼不在2007年合同到期之後加盟馬刺隊

詹姆斯爲什麼不在2007年合同到期之後加盟馬刺隊

騎士隊在06和詹姆斯提前簽了4年的合同(根據聯盟規定,騎士在滿三年的時候擁有提前續簽詹姆斯的權利,不必像其他球隊等到第四年,當然新合同是07-08賽季開始)。當時詹姆斯籤的是4年6000萬,其實他還有一個選擇,是5年8000萬。詹姆斯之所以略微冒險的選擇了一份相對短期的合約,其意義在於,在這份4年合約履行完3年之後(剛好2010年),詹姆斯將享有一個球員選擇權,可以提前終止合約,重新簽約。根據聯盟的規定,球齡在7年以上,10年以下的球員,簽訂合約的啓薪可以達到聯盟工資帽的30%,而球齡在7年以下的,最高啓薪也只能爲工資帽的25%。詹姆斯的新合同將在07-08賽季啓動,3年合約結束後,詹姆斯的球齡將剛好滿7年,此時如果他選擇簽署新約,將獲得更大的利益。其他03黃金一代也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