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隨身攜帶行李要求

機場隨身攜帶行李要求

1、重量不得超過5公斤,件數不得超過1件,體積不得超過55×40×20立方厘米包或小皮箱可以帶。

2、液體單瓶包裝(容器體積)不超過100毫升,總數不超過1000毫升,可以隨身帶。比如護膚品、洗髮精、沐浴露等,超過就必須託運。注:香水限帶500毫升。

3、相機、電腦、充電寶、攝影機、電子錶都可以上飛機,但充電寶能量額要小於1000Wh可以隨身攜帶。注:每人最多也只能帶2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