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飛機的注意事項和流程

坐飛機的注意事項和流程

機場、辦登機手續、過安檢、候機、登機、找機上位置、餐食、到達;注意事項:提前1-2小時到達機場,務必在飛機起飛前的半小時辦好手續;不要攜帶按照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行李不要帶得太多,否則需要託運;登機之前不要吃得過飽;化妝品護膚的水和乳液等不能超過100ml。

乘坐飛機禁止及限量攜帶物品

槍支(含各種仿真玩具槍、槍型打火機膠其它各種類型的帶有攻擊型的武器)彈藥、軍械、警械、管制刀具(任何刀具)、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蝕性物品、危險溶液及國家規定的其它禁運物品。手術刀、屠刀、雕刻刀等專業刀具,文藝單位表演用的刀、矛、劍、戟等,以及斧、鑿、錘、錐、加重或有尖釘的手杖、鐵頭登山杖可作爲行李託運。2001年10月1日起,民航部門允許旅客可以隨身攜帶的生活用刀刃長不超過4釐米,水果刀、剪刀、男士的剃鬚刀片等生活用刀都必需放在托運行李中,或者交機場安檢部門暫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