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泰國的省都翻譯成某某府

爲什麼泰國的省都翻譯成某某府

1.明朝初沿元制,後以行省權力太大,將行省一分爲三,設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合稱爲三司,皆爲省級行政區最高機關,分別掌握行政、司法、軍事權力,時全國共14個布政使司、2個直隸地區以及其他邊疆行政區;

2.清朝承襲明制,保留各承宣布政使司,但布政使司轄區直接通稱爲行省,並在各省布政使之上設置固定制的總督、巡撫掌管全省軍民事務,布政使成爲巡撫屬官;

3.中華民國初年,行政區劃沿襲清朝,後歷經變動,又由於戰亂或時局原因,區劃不常固定,1945年收回臺灣省,1946年外蒙古獨立,至1949年全國依法共有35個省等50個省級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