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不可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43條規定:故意損毀人民幣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罰款。故意毀損人民幣是指明知是人民幣,而用各種手段對其予以毀滅或損壞。故意毀損人民幣包括:1.將完整人民幣紙幣故意剪成數段或撕壞的;2.將完整人民幣紙幣故意用煙火部分或全部燒燬的;3.在人民幣紙上亂寫亂畫的;4.用人民幣制作工藝品的;5.熔鍊硬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