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主要特徵有哪些

分公司的主要特徵有哪些

有下列特徵:

1、分公司是由隸屬公司依法設立的。

2、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隸屬公司在經濟是統一核算。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後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5、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名稱,其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後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4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