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監督所是什麼單位

衞生監督所是什麼單位

衞生監督所是衞生廳(局)的直屬機構,是依法行使衞生監督執法職能的執行機構。根據衞生部《關於衞生監督體系建設的若干規定》規定,各級衞生監督機構在同級衞生行政部門領導下承擔衞生監督工作任務。

主要職責為:

(一)衞生行政許可:1、承辦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餐飲業及集體食堂的衞生條件的衞生行政許可;2、承辦公共場所衞生條件的衞生行政許可;3、承辦供水單位衞生條件的衞生行政許可;4、衞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行政許可事項。

(二)公共衞生監督:1、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餐飲業及集體食堂的衞生條件、衞生防護設施、生產經營活動及直接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人員的健康管理進行衞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2、對化粧品、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涉及飲用水衞生安全產品及其他健康相關產品的衞生及其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衞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3、對公共場所的衞生條件及其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進行衞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4、對用人單位開展職業健康監護情況進行衞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對建設項目執行職業病危害評價制度情況進行衞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三)醫療衞生監督:1、對醫療機構的執行資格、職業範圍及其醫務人員的職業資格、執業註冊進行監督檢查,規範醫療服務行為,打擊非法行醫;2、對醫療機構的傳染病疫情報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離制度執行情況和醫療廢物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3、對採供血機構的採供血活動、傳染病疫情報告和醫療廢物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4、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傳染病疫情報告、預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種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負責派出機構的管理;5、負責轄區內衞生監督信息的收集、核實、上報;負責受理對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6、開展衞生法律法規宣傳教育;7、承辦縣委、縣政府、主管局及上級業務機關指定或交辦的衞生監督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