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異議費用未繳納也沒事,提出管轄異議時是不收取費用的,不會撤銷。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八條,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1、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3、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4、行政賠償案件。
管轄權異議費用未繳納也沒事,提出管轄異議時是不收取費用的,不會撤銷。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八條,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1、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3、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4、行政賠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