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企業收到税務機關的退税、税款返還等款項,記賬原則是衝減以前做的分錄,比如收到的所得税等均應記回原計税時所在的科目,具體如下:如果在本年度收到退税款的情況,其會計分錄為:借:銀行存款,貸:所得税費用。結轉所得税:借:所得税費用,貸:本年利潤。如果是退回以前年度的税款退還,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