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黨察看如何恢復黨籍

留黨察看如何恢復黨籍

被錯誤開除黨籍後,恢復黨籍的具體程序和依據就是《黨章》。

《黨章》第三十九條規定:黨的紀律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留黨察看最長不超過兩年。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黨員經過留黨察看,確已改正錯誤的,應當恢復其黨員的權利;堅持錯誤不改的,應當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