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是怎麼分都甲

明朝是怎麼分都甲

1、都甲制,盛行於明、清兩代,縣下設置“都”,都下設置“甲”,一般以序數命名,分別為一都、二都以及一甲、一都二甲等,徵收賦税錢糧,是都甲的主要任務。

2、明朝是裏甲制或稱保甲制,“以一百十户為一里,攤丁糧多者十户為長,餘百户為十甲。甲凡十人。歲役里長一人,甲首一人”。明代法律規定“農業者不出一里之間,朝出暮入,作息之道相互知”。任何人離鄉百里,都必須持"路引","路引"實際上就是離鄉的證明。

3、明清兩朝的行政區劃都是都甲制,都甲和現在的鄉村一樣。還有一個特點是,明清兩朝的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