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2、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3、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4、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5、管理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知識產權局;6、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國認證認可工作;7、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