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税的徵税範圍是什麼

消費税的徵税範圍是什麼

消費税徵税範圍可以概括為: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應税消費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税暫行條例》第四條,納税人生產的應税消費品,於納税人銷售時納税。納税人自產自用的應税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税消費品的,不納税;用於其他方面的,於移送使用時納税。

委託加工的應税消費品,除受託方為個人外,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税款。委託加工的應税消費品,委託方用於連續生產應税消費品的,所納税款准予按規定抵扣。

進口的應税消費品,於報關進口時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