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的9現基本權利。
1、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2、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3、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4、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5、第十一條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6、第十二條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的權利。
7、第十三條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8、第十四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享有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