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處在哪裏

婚姻登記處在哪裏

1、婚姻登記處又稱婚姻登記機關,即各地的婚姻登記處,是同一級民政局的下屬單位。婚姻登記包括結婚登記、離婚登記。結婚登記包括初婚登記、再婚登記。

2、目前,我國婚姻登記機關主要包括兩大類:一是經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具有辦理內地居民之間婚姻登記職能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二是具有辦理涉外、涉港澳台及華僑婚姻登記職能的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

3、婚姻登記機關的職責如下:

(1)辦理婚姻登記。

(2)補發婚姻證。

(3)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二條

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