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東西不能用快遞:1、國家法律法規禁止流通或者寄遞的物品;2、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放射性和毒性等危險物品;3、反動報刊、書籍、窗口或者淫穢物品;4、各種貨幣;5、妨害公共衞生的物品;6、容易腐爛的物品;7、活的動物,包裝能確保寄遞和工作人員安全的蜜蜂、蠶、水蛭除外;8、包裝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損毀其它郵件設備的物品;9、其它不適合郵遞條件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