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適用條件的限制有哪些

死刑適用條件的限制有哪些

死刑,也稱為極刑、處決、生命刑。

死刑適用對象有限制,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於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