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税額不得從銷項税額中抵扣:1、用於非增值税應税項目、免徵增值税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税勞務;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税勞務;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税勞務;4、國務院財政、税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税人自用消費品;5、本條第1項至第4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税貨物的運輸費用,若是生產企業發生的運費可以抵扣。 標籤: 抵扣 運費 貨物 出口 相關文章 工資福利費是否可以抵扣 運費增值税發票可以抵扣嗎 通行費是否能抵扣税額 甲醇是否屬於限制類進出口貨物 出差住宿費可以抵扣進項嗎 出口貨物航空運輸流程是什麼 物業管理費進項税可以抵扣嗎 運費的增值税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