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訴離婚的限制是什麼

男方起訴離婚的限制是什麼

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之內,或者中止妊娠半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在此期間可以提出離婚,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也是為了保護婦女和胎兒的身心健康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女方按照計劃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術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