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臨時經營怎樣交稅

上海臨時經營怎樣交稅

對於臨時從事經營的納稅人,由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納稅額,並責令繳納;納稅人不繳納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可以扣押其價值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扣押後納稅人仍不繳納應納稅款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局長批准,稅務機關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扣押的商品、貨物,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

臨時經營指的是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發給營業執照而從事經營活動。根據我國現行營業稅有關規定,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應該領取營業執照而未領照以及領取行商營業執照的企業、單位和個人經營應納營業稅的業務收入,都應按規定繳納臨時經營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