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本需要帶什麼

辦理房本需要帶什麼

辦理房本需要帶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房屋外側繪圖和分層平面圖,契稅繳款書。如果購房者已婚,需帶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和結婚證影印件。如果購房者未婚,需帶自己的身份證影印件,戶口簿和戶口證明覆印件。

辦理房本的一般流程有以下四個步驟: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的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相關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時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相關證明檔案材料。

2、買賣雙方在接到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攜帶身份證和戶口本以及圖章等辦理過戶手續。

3、買方持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區或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進行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的影印件、身份證的影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以及《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的管理部門審查和驗證後,買方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也即房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