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院和眾議院的區別

美國參議院和眾議院的區別

美國國會是美國最高立法機構,由參、眾兩院組成。參議院也稱上議院,是兩院制國家的最高立法機構,在政府中擁有最高審議和立法功能的公民的議會或理事會。眾議院一般被認為較參議院更具黨派色彩。憲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圖讓參議院(一開始是由州議會選舉)成為眾議院(公民直選)的制衡機構。

1、選舉辦法不同:國會參議院由各州直接選舉產生,參議院由各州的立法機構提名選出。眾議院的選舉原則規定為國會眾議院依據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名額選出。

2、職能不同:眾議院只有立法權,其所分享的司法權只限於對公職人員的彈劾。參議院協助立法工作,同時也是全國的最高執行機構。

3、人數不同:眾議院的議員人數是按各地人口的多少比例分配的,眾議院內議員總數經法律明定為435名,眾議員任期兩年,無連任限制;而美國參議院全院員為100名議員,參議員任期六年,相互交錯,每隔兩年改選約三分之一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