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物權包括哪些

限制物權包括哪些

民法中所認可的限制物權包括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兩類。前者是利用土地本身的效用即使用價值的權利,後者是把握物的交換價值的權利。在現代德國法中,又把限制物權分為這三種:1.排除了移轉物的可能性的對他人物的利用權;2.與在沒有支付一定數額款項的情況下不依所有人的意志移轉物的可能性有關的對他人的物的變賣權;3.獲得他人的物的權利,包括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