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應提供資料如下:
1、《稅務登記表(適用單位納稅人)》1份,聯合辦證2份;
2、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或主管部門批准檔案)原件及影印件;
3、註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原件及影印件;如為自有房產,需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影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需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影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需提供產權證明原件及影印件;如生產、經營地址與註冊地址不一致,需分別提供相應證明原件及影印件各1份;
4、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5、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原件及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