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和出據的區別

出具和出據的區別

出具:動詞,開出、寫出(證明、證件等)“出”,出示、拿出的意思。“具”,具有的意思。“出具檔案”,就是“出示本人所具有的檔案”的意思。或者:“拿出本人所具有的檔案(給別人看)”。謂以某種名義開出某種證件。

出據:動詞,是指出示可以用作證明的事物 ,出示依據例:給你,這是這月的財務進出的出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