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計算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證之日算起,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法律依據】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業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