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長是什麼職務

理事長是什麼職務

理事長是管理事務的負責人。理事長通常是指一個“人民團體”或“非營利組織”(Non-ProfitOrganization,NPO)的“協會”名義或實質上的領導者,以臺灣地區來說,一個協會至少需要選出九位理事,再從九位理事中選出理事長。理事長對內統整會務,對外代表協會。另外,許多協會的公文往返,都需要理事長蓋章。以臺灣的人民團體法而例,理事長是“無給職”。但工會的理事長不再此限。在日本和韓國的私立學校中,會設有以理事長為首的理事會(校董會),理事長扮演相當於校監的角色,是位階在校長之上的實際最高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