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途中遇到要求強制購物的時候,作為遊客要即時進行據理力爭。如果當時的據理力爭未果時,不要繼續與導遊進行理論了,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立即向當地消費者協會反映情況。【法律依據】《旅遊法》第92條,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糾紛,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雙方協商;(二)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三)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