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賄賂罪的認定要件為:1、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既不包括其他非國家工作人員,也不包括單位。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在行賄人和受賄人之間實施溝通撮合,促使行賄與受賄得以實現的行為。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法律依據】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條,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介紹賄賂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介紹賄賂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