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環境是什麼

四大環境是什麼

1、大氣汙染。主要汙染物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以及室內空氣中的甲醛、苯系物、氨、氡、TVOC等。

2、固體廢物汙染。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工業垃圾、醫療垃圾、建築垃圾、放射性廢棄物等。

3、噪聲汙染。主要有工業噪聲、建築噪聲、交通噪聲、社會生活噪聲等。

4、水汙染。主要汙染物主要包括一類汙染物(主要是鉛、鎘、汞、六價鉻等重金屬)、氰化物、微生物病菌、放射性汙染物等。

環境是人類生存和活動的場所,也是向人類提供生產和消費所需要自然資源的供應基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明確指出本法所稱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體,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藏、森林、草原、野生動物、自然遺蹟、人文遺蹟、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和鄉村等。人類在改造自然環境和建立社會環境的過程中,自然環境仍以其固有的自然規律變化著。社會環境一方面受自然環境的制約,也以其固有的規律運動著。人類與環境不斷地相互影響和作用,產生環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