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国第三共和国宪法

关于法国第三共和国宪法

1、确立时间:1875年

2、内容:

行政权:行政权力归于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他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席会议选出。经众议院同意有权任命内阁;经参议院赞同下有权解散众议院。

立法权: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众议院议员由成年男子直接选出,任期四年;参议院议员由间接选举产生,任期九年,每三年改选其中的三分之一。参议院有权否定众议院的议案。选民实际上受财产资格和在法国居住时期的限制。

总统任期七年可连选连任。

3、影响:建立资产阶级共和政体,为法国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