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的执行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逮捕的执行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9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