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的特别的情形有:1、职工债权;2、利息请求权;3、待定债权;4、连带债权;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6、连带债务的债权人;7、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等。【法律依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9条,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