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可按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一般性建筑指按重要性分的丙等:一般居住建筑。建筑按重要性分为五等:1、特等:具有重大纪念性、历史性、国际性和国家级的种类建筑;2、甲等:高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3、乙等:中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4、丙等:一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